為加強廠內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特制定本規程,本規程適用滁州叉車公司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一、對叉車司機要求:
叉車駕駛員應具備具備特種設備操作證,要掌握并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二、叉車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作業停歇時間檢視車輛;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1.起步: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起步要緩慢平穩。
2.行駛:廠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嚴禁在斜坡上轉向行駛,通過廠區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在貨場、廠房、倉庫、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的駕駛員一側指揮。
3.裝卸作業: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必要時應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方可執行。叉車裝卸物品時,要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4.停車及注意事項:離開滁州叉車前要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停車時要拉緊制動手柄,觀察是否發動機熄火,斷電,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低溫季節(在0℃以下),應放盡冷卻水;當氣溫低于-15℃時,應拆下蓄電池并搬入室內,以免凍裂。
5.叉車維修保養要求:
叉車保養由生產車間專人負責,以計劃預防性保養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叉車維修由外部技術人員負責,在日常檢查或駕駛作業過程中發現叉車異常情況要及時報生產車間負責人,以盡快進行維修。以免影響生產工作。